二类有源医疗器械注册申报中的常见问题
2023-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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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申请表是注册流程中最先审查的文件,记录着医疗器械产品的基本信息。在企业申报过程中,发现主要存在以下几点问题:①产品名称:部分产品命名以治疗病种、治疗功效等方式命名,明显不符合医疗器械产品命名原则。②型号规格:申请表中型号规格与技术要求、说明书等资料中型号规格不一致,存在型号规格命名不合理的情况。③使用范围:产品适用范围中未明确使用人群或适用范围过度夸大,不符合产品实际适用范围。④产品成分:产品结构组成成分描述存在不准确的情况。综述资料是对产品进行全面整体的说明。综述资料详细的描述了产品的工作机制,介绍了产品如何研发和运行,以及产品主要的作用环境和作用用途等。一份完整的综述资料包含了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包装说明、适用范围和禁忌症以及其他性能资料[3]。注册过程中综述资料出现的问题有:①预期使用环境、使用人群和申请表使用范围不一致。②产品作用机制不明确、缺少主体产品内部结构图。③产品内部配件材料、用途、内部结构图、各配件连接图示的缺失。2.3.1产品性能研究资料。医疗产品从研发到上市过程中必须经过一系列的连续评价活动,以保证上市的医疗器械产品是安全有效的。产品性能研究资料可以从多方面、多层次来验证医疗器械产品的安全有效性。其存在的常见问题有:①性能资料中产品原理描述不清晰、产品制定的关键参数未能提供证据性资料来证明参数的合理性。②性能研究资料中未列明国标、行业标准不适用原因,或性能指标未引用最新版颁布的国标和行业标准。③产品性能研究中资料缺少有源设备产品配件的生产厂家、品牌、规格等信息,产品配置表、组检、附件未提供型号、部件号,相关信息缺少应有的检测报告支持。2.3.2灭菌、消毒工艺资料。医疗器械对于疾病治疗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但是医疗器械在治疗疾病的使用过程中难免会接触到病毒、细菌,因此对医疗器械产品进行灭菌、消毒是至关重要的。产品经灭菌和消毒后能有效避免伤口遭受病毒感染,降低医疗风险,保障患者的安全健康[4]。灭菌消毒工艺资料的常见问题包含:①消毒工艺中使用的消毒液和产品说明书中消毒液不一致。②产品有环氧乙烷灭菌、电离辐射灭菌、高压蒸汽灭菌、过氧化氢体等多种灭菌方式,企业选择灭菌方式未根据医疗器械材质选择合适的灭菌方式,灭菌工艺设计不合理、对产品内部结构和材质产生了实质性破坏。③未明确产品消毒工艺(方法和参数)以及所推荐消毒方法确定的依据。2.3.3 生物相容性评价资料。医疗器械在使用的过程中与人体皮肤、黏膜或受损皮肤产生十分频繁、密切的接触,不合适的医疗材质与人体接触后会对人体产生不良后果。企业通过生物相容性评价来筛查医疗器械产品材料,可以保障产品使用者的安全[5]。有源产品与人体接触配件部分应根据GB/T 16886《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系列标准来开展生物学评价。现阶段生物学评价出现的问题涵括:①有源产品与人体接触的配件未进行生物相容性评价、生物相容性检测项目不齐全和采用的浸提介质不齐全;如在生物相容性试验里面,迟发性超敏反应试验、皮肤刺激试验和黏膜刺激试验应按照GB.T16886.10 - 2017的标准分别使用极性和非极性两种浸提介质进行试验,但企业进行送检时常常仅选择其中一种介质进行浸提,对生物安全性评价不够。②选择代表性型号配件进行生物学检测、覆盖其他型号配件,未对代表型号与覆盖型号进行材质、工艺、接触部位进行对比分析。③企业提供供应商的报告存在问题,不能用作于生物相容性评价资料使用。2.3.4 医疗器械产品有效期资料。医疗设备经过长时间使用,设备老化将导致安全性能大幅度降低,对医疗器械使用者带来潜在的风险危害。产品安全使用年限是保证医疗器械使用者安全保障的关键,产品有效期验证中常见问题有:①有效期研究资料中未考虑关键元器件、运动部件等对产品使用期限影响。②加速老化的温度和时间设置存在不合理的问题,其会导致对产品有效安全期的评估出现偏差。一份完整的技术要求包括产品规格型号划分说明、性能指标、检验方法、术语及附录。其中技术要求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点:①技术要求格式不正确,未包含具体的检测方法;技术要求里面产品纳入检测的国行标准不齐全、引用的标准不正确,未按照《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写原则》(2022 年第8 号)来采纳合适的标准。②技术要求中未提供检测方法或提供的检测方法具有歧义,无法根据技术要求进行检测。③技术要求附录中未注明附件信息、生产商、主要产品特征等信息。医疗企业产品从设计到进入市场要经过注册检测,在临床评价前需通过注册检验来验证产品的安全和有效性[6]。企业具备检测设备和能力的情况下可提供自检报告,若无自检的能力或条件可去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出具检测报告。在机构检测过程中出现的常见问题有:①检测项目不齐全,选取进行检测的主检型号不是典型性型号,不能覆盖其他差异型号。②产品进行检测时,因差异较大往往需要进行全项目检测,而企业则存在使用差异性申请表来替代全项目检测的情况;譬如转速不同的高速涡轮手机,核心元器件电机不同的雾化器等有源产品在注册过程中均存在此类问题。③在安规检测出现不合格的情况下,产品进行整改过程中未对电磁兼容再次进行全项目检测。④电磁兼容和安规报告输入功率不一致,电磁兼容和安规检测报告未进行关联。⑤检验报告中样品铭牌上的生产地址和企业申办注册的地址不一致。2.6.1临床评价。企业通过临床评价来验证医疗器械产品的安全有效性、确定产品的适用性范围。生产工艺成熟、设计已完善定型,已上市同品种医疗器械临床应用多年且无严重不良事件记录,在常规用途无变化的情况下可免临床试验,出具临床评价资料证明产品安全有效性[2]。常见问题有:①选择的临床对比产品与申报产品的适用范围不一致。②产品名称、预期用途与豁免临床目录名称存在不一致,即申报产品与《医疗器械分类目录》所述的产品不具有等同性。③同品种的医疗器械包含多个型号规格,未对比具体到每个型号规格,分析评价证明产品差异性的安全性,未提供相应的支持性资料。④申报产品与对比产品性能存在较大差异,申报资料无法证明二者等同性。2.6.2临床试验。临床试验是评估医疗器械能否上市的重要依据,临床试验数据的真实可靠是保障医疗器械安全使用的重要屏障[7]。根据《医疗器械临床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对于不能豁免的临床产品,需要进行临床试验来验证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同时豁免临床试验注册时提供的临床评价资料不能够证明产品安全性和有效性的,需进行临床试验资料来验证产品的安全和有效。申报中临床试验方案的常见问题主要有:①选取的实验参数缺乏依据和参考性。②试验设计过于简单,试验标本数过少,不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客户对医疗产品的了解和使用最直接的获取方式就是通过查看产品说明书和标签。申报的产品说明书和标签存在的常见问题有:①产品说明书未按照《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要求进行编写,说明书未列明禁忌证、使用范围,样品标签缺少使用期限或失效日期。②说明书和标签过度夸大产品性能、包含根治、最佳治疗等字眼。③辐射类医疗器械产品标签上缺少警示标识。④说明书缺少软件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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